今日是:

问题描述:

我与老公跟一个女孩合租两居。这个女孩在住进来后遂住院近三个月,回家住时跟我们说只是免疫系统的疾病。她在家中养病大概一个多月,时而低烧。昨天清晨她大量吐血,叫来救护车接走我们才知道她是肺结核患者。昨天白天,我们去医院做了ppd,老公相对正常无反应,我手腕上出现红色肿块,大概一元硬币那么大。请问,我可能受到传染么?如果我们二人中的一个受到传染是否可以要求那个女孩做出赔偿?

问题解答:

你好:你的情况出现反应说明感染过结合菌,不一定是感染,如果你注射过卡介苗也会出现此种情况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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